“三减三增”措施使义乌未发生一起涉爆物品案件_媒体报道_新义乌
中新浙江网 记者 张茵 通讯员 陈正明 信息录入时间:2008-7-6 9:52:26
为增大治爆缉枪工作力度,义乌警方通过加大危险物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力度,消灭涉爆违法犯罪的有生力量,并形成强大的声势,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作案成本。截至5月30日,义乌警方已收缴各类枪支230113支(其中自制枪1支、气枪1支、仿真枪230111支)、军用子弹19发、销酸铵89公斤、雷管72枚;查处涉危险物品案件18起,抓获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8名,其中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0人、行政罚款6人。
2006年开始义乌市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使爆破行业的技术含量得到跃进式的提升,大大压缩了参与爆破作业人员的数量,同时爆破器材使用的频率和爆破的次数也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在爆炸物品的存储和流通环节上,改变以往“民爆公司——派出所民爆站——矿山企业”三级管理模式,推行由一家民爆公司统一存储、配送、回库的单级管理模式,将派出所民爆站和矿山企业现场存储仓库全部取消。同时加强民爆公司内部科技建设,投资数十万资金在单位内部安装了电视监控设备、CK报警系统、周界防范系统等先进的技防设施,促进提高了安全防范水平,增强了涉爆物品管理的安全系数。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三大员”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的基础上,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就是由市保安服务公司派出4名专职监管员,对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登记、保管、回库全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管,使民爆物品的每处使用现场都多了一个保安的专门监督。派驻民爆公司的监管员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上岗前经专门的业务培训,并需要通过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这项举措弥补了“三大员”因在同一个单位而互相监督不力、监管不到位的漏洞,为现场监管增加了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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