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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有人被骗4.4万元
本报讯(王海明 吴方明)11月11日,市经侦大队接到义乌商人楼某报案,他被“广州市新岩贸易有限公司”利用广交会展位骗走4.4万元。 近来,广交会展位“骗子公司”活动相当猖獗。本报12日刊登的新华社广州专电中,就报道了有6家“骗子公司”被端掉,但骗走楼某钱的公司并不在这6家公司之内。 楼某是义乌某工艺品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近年来年年参加广交会。今年8月22日,楼某接到一个自称是广州市新岩贸易有限公司“吴某”的电话,称他在广交会地毯馆有两个展位,问他想不想要。楼某一口答应说要。后吴某把展位的价格报给楼某,每个展位4.6万元,并把这两个展位的具体位置分布图传真给了楼某,8月24日,吴某再次询问楼某到底要不要展位。楼某经与他讨价还价,最后商定每个展位4.4万元。随后吴某就把协议和其营业执照传真给楼某,楼某签字盖章后又回传给吴某。 协议签订后,当天下午,楼某叫广州的朋友按吴某提供的地址去过广州市新岩贸易有限公司,确定有这家公司后,楼某随即就按协议约定将4.4万元定金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汇到“广州市新岩贸易有限公司”帐号。协议签订后三四天,吴某还主动打电话要楼某将照片提供给他办参展证。楼某就迅速将照片寄给吴某。之后楼某一直没有和吴某联系。 10月8日,因广交会临近,楼某与吴某联系,发现吴某提供的三个联系电话均已停机。次日,楼某又叫其广州的朋友去广州市新岩贸易有限公司察看,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随后楼某来到了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当经侦大队民警向楼某询问吴某的身份时,楼某称只知道是广州市新岩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在白云区机场路,但现在已搬了,而且对方手机也已停机,失去联系。 根据辖地管理原则,此案现已移交广州警方受理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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