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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赵鸣)为规范所属集贸市场“优秀经营者”奖牌的挂牌摘牌管理行为,达到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的目的,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近日出台并实施了《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优秀经营者奖牌管理规定》。 《规定》主要是对依据《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经营者经营行为评价办法(试行)》和《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优秀经营者评选办法(试行)》两个评价办法选出的优秀经营户,在授予“优秀经营者”荣誉称号后如何授牌、挂牌、摘牌及授予期限等作出了相应规定。《规定》同时还明确,在“优秀经营者”挂牌期间,经营户如有违反行为规范且首次记分超过5分或累计违规被记分处理达到两次的,或者有摊位转让或转租他人行为的,将收回“优秀经营者”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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